台前县法院在审理老年人离婚案件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多想办法,多做一些能动司法工作的创新举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裁判细心。在处理老年人的离婚案件时,双方因为在过去的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导致彼此伤害,才有了离婚念头,但是,双方生活多年还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多次调解无果后,判决前妥善解决双方老人离婚后生活困难、身体体质差、疾病治疗、子女赡养等问题,使老人离婚后的生活有了安排,才予以判决离婚。
二、调解耐心。老年人离婚大多经过亲戚、朋友、子女、单位、社区、村委会等调解组织多次调解和处理,双方矛盾较深,因此,老年人的调解、和解工作难度最大。承办法官着力提高工作责任心,首先,尊重老人的意见和建议,将其当做自己父亲或长辈看待,像解决自己的困难一样来解决问题;其次耐心听取老人们的诉说,取得老人的信任,找准双方的思想及经济纠纷的联系点,寻找双方调解的共同点,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和纠纷;之后,对于双方所关心的房屋和财产,在处理方式、方法上作为老人们的掣肘点,使之成为双方调解和好的物质基础。
三、工作热心。主审法官知道老人的子女或亲属成为双方离婚后生活的唯一希望和依靠,是老人们唯一关心的问题。老年人的子女、亲属基本均已成年。法院在处理老人们的离婚问题时,将子女或亲属的意见纳入参与调解工作中,在处理案件时,子女或亲属参与处理,即可以防止老人们的赌气离婚,造成双方的遗憾,又可以作为双方老人离婚的一个见证,为老人们离婚纠纷加一个"安全阀"。
截止目前,台前县法院审理了15起老年人离婚案件,其中8件调解,4件撤诉,判决3件,未出现一起上诉、上访。
(根据夹河法庭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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