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要点》和《2012年全省司法警务工作督察方案》关于异地交叉督察的要求,5月25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督察组一行7人对我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进行了为期2天的督导、检查。
司法警务督察组先后对我市中院法警支队、范县法警大队从机关安保、警用保障、纪律作风、单警装备等方面进行了督察。通过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可以看出濮阳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有如下特点:一是各项警务保障活动逐步规范,能够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各项规则、规定,规范各项警务保障活动;二是机关安保工作不断加强,能够采取多种措施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单警装备基本配齐;四是审判法庭防范设施基本到位。但在检查中也指出了一些问题,表现为:一是机关安保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安保器材、警用车辆、通讯工具、警用装备等配备不齐全。
通过督察组的督导、检查及意见的反馈,支队长张雪明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一定严格按照省高院的文件要求抓好司法警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警务工作,视安全如生命,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的思想,做好庭审警务保障的各个环节,确保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万无一失;二是进一步做好机关安保工作,重点抓好对进入法院人员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警务装备基础设施;四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行为,确保法院机关及干警安全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树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