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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09-07-28 09:45:33


    清丰县法院积极学习“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党组、院支部在县委、县人大、机关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学习上身先士卒、带头提高;工作上以身作则,埋头苦干;廉政上率先垂范、秉公执法;待遇上不搞特殊,艰苦奋斗;作风上不主观臆断、发扬民主。事事紧紧围绕法院的各项工作大局,求实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和探索支部生活的新路子,努力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干警队伍。

    一、严管厚爱,坚持从严与从优并重,体现人文关怀。

    我院党组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上下反复讨论,制定修改完善了42项规章制度,大家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序规范机制。通过制度教育、约束、保护干部,先后制定下发了严禁乱收费、工作日饮酒、参加不健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等制度,严格落实中政委“五条禁令”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加强了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在严格加强管理的同时,我们注重为干警创造宽松、和谐、清廉的工作环境。一是保证各庭、室、队、局的车辆运转、打字文印、文书送达等办公办案费用。二是对学习和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物质奖励,大力倡导崇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清风正气。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投入,通过更换门窗桌椅、楼内装饰、院内绿化、购置电脑、配备车辆、安装法院内部局域网,基本达到了庭庭有车辆、人人有电脑,极大地改善了干警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四是通过解决办公通讯工具、兑现省级文明奖、健康检查、慰问看望困难职工等措施,既落实了干警享受政策的待遇,又解决了干警个人的现实困难,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五是组织开展了多种有益的集体活动,两次举办运动会,参观单拐革命圣地,为抗震救灾4次募捐3.4万元,增强了干警的社会责任感。

    二、强化学习,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搞好支部工作。

    我院党组、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和科学发展观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精神,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制度,规定学习时间概不安排其他工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常开展党的知识竞赛活动,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将干警带出去过组织生活,例如去焦裕禄纪念园、单拐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把学习教育活动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既丰富了干警的精神生活又提高了大家的思想情操,更达到了相互沟通、加深了解、促进工作的目的。结合年轻人的特点,开展谈心活动把政治学习教育与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党组成员、支委们不但根据干警的思想实际,与一般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个别交心谈心,而且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相互间关系。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为此,向党组织递交申请的人不断增多,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支部工作的作法效果良好。        

    三、两手并重,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主业,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强调审判工作的重要而放松党建工作,甚至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为了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我院一是层层建立党组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院党总支和各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了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彻底纠正了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工作上要有位置,无论是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任务目标,还是实绩考核,都要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三是坚持重心下移,下大力气建设好法院的党支部和党小组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基层党组织中受到教育和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在审判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明确目标,抓实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我们始终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党组织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了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并列入全院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同时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确保了党的组织生活的正常化。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积极与上级党委联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拒腐防变,抓实司法廉政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形象。

    几年来,我们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做起,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以公正司法、热情服务、雷厉风行的作风,赢得群众信赖,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度,树立起高效、文明、利民、便民、护民的司法形象。为严格庭审规范,在全院推广学习了普通话,专门成立了“庭前准备室”,庭审时,要求法官必须着袍、书记员必须着装,严格溜庭脱岗。结合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查摆影响法院形象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加强内外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立、审、执、监“四个分离”机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审判工作公开制度,对全院所有的庭审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对社会各界及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确保了党员队伍的纯洁。

  六、执法为民,巩固党建工作成效,实现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是司法为民的需要。法院党建工作成效的好坏,要真正体现在审判工作中,体现在司法为民方针的践行中。  我院着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履行职能不忘社会责任,依法办事力求社会效果。一是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经常邀请陪审员、调解员参与诉讼和调解,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军营活动,同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庭后延伸教育。二是积极开展便民窗口服务,在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了多项便民服务设施,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方便群众诉讼的内容,通过征求意见卡跟踪问效问廉,同时推行了预约立案和延时服务。三是大力实施司法救助,两年来,共减、缓、免诉讼费用13.7万元,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执行案件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26万元。四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2007年以前的赴省进京上访的23起案件,进行了归类分析,通过端正态度、文明接待、改进方法、解决问题等措施共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22起,两年来没有发生新的上访案件。五是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便捷立案、审务公开、巡回审判、法庭建设、司法救助、解决执行难、跟踪问廉等方面的十件实事,都得到了有效落实,收到了明显成效。我院党组织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支持和监督全院干警和党员法官秉公办案、廉洁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排除地方和部门主义对审判工作的干扰,最大限度地实限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安宁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倪蒙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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