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以庭审观摩为抓手,充分挖掘各种评查点评手段,借点评促案件质量提升。
一、主审法官自我评
庭审结束后,留出15分钟时间让庭审法官对庭审过程存在问题进行综合阐述,对庭审水平进行自我心理预判。结合庭审观摩评分标准各项设定分值,自我打分,并表述其心理与评分标准各项分值存在的差距,总结之后庭审需要改进的地方。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来,共26名法官参与了自我点评,总结了34条庭审问题,明确了7项需要改进的庭审项目。
二、观摩评委深度评
审委会委员担任庭审观摩评委,现场围绕庭审程序是否完整、归纳争议焦点是否准确、案件事实是否查清、引导当事人举证是否恰当、法庭辩论是否充分,进行深度点评。同步庭审案件直播,制作视频光盘,点评意见列入工作日志档案。目前,审委会委员观摩庭审12次,评选出3次优秀庭审,合格庭审9次,无不合格庭审,制作庭审观摩工作日志24篇,促进了案件审判质量大幅提升。
三、旁听人员监督评
每次邀请5名人大代表和3名政协委员观摩庭审,从社会认知和一般经验角度点评庭审案件事实认定。针对庭审应变能力是否灵活、引导作用是否到位、合议庭成员之间以及与人民陪审团配合是否默契、庭审方式是否符合群众朴素观念,量刑是否合情合理。今年以来,共邀请60名人大代表和36名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观摩,合议庭成员默契度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6个百分点,群众庭审认可度达93%。
四、当事双方感受评
在各审判庭设置庭审意见簿,庭审前,告知当事人双方和旁听群众可以针对庭审提出意见和建议。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双方对庭审法官询问是否倾向性、庭审过程是否充分保障其权益、裁判是否公正进行陈述。选出旁听群众代表对庭审意见进行说明。截止到5月份,共收录庭审意见簿意见和建议200余条。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7%,推进了庭审过程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