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案件普遍存在“执行难”、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执行到位率低,针对这一现象,台前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整合司法力量,多管齐下采取“四措施”加大计划生育行政案件非诉执行。
一是领导重视,配强配足执行力量。今年以来,台前县法院党组把计生非诉执行工作作为全院工作重要内容,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会,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同时抽调一批年富力强以及计生执行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组成计生工作队,并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拨出部分款项为工作队购买必要的装备。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集中宣讲教育、召开小型座谈、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使被执行人意识到计划外生育的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进而促使其自觉交纳社会抚养费。坚持说服教育在先,强制执行在后的原则,促使当事人自觉、主动地履行法律义务,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计生非诉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行合力。我院在执行时,先由各乡、镇计生办选好、选准对象,充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去向等相关信息,做到有的放矢,确保非诉强制执行落实到位,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纵向联系,与当地村委、计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络,对外出务工或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返家,及时通报情况,恢复执行;加强与被执行人所在村屯、社区、居委的横向联系,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经济收入等状况,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提供司法保障。我院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多次组织计生执行部门全体干警深入贯彻学习有关非诉计生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警对计生非诉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严格把握立案条件,进行深入细致审查,确保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办理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对申请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非诉执行案件,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避免“久拖不决”或“执而不力”,为计生工作的良性互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