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台前县法院在省高院下发《2012年度河南省基层法院主要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后,及时召开院党组成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绩效考评落实到审判质效、涉诉信访、执行工作、综合评价四大项目中。努力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实施绩效考评,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开展绩效综合考评工作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法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提高法院领导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内外监督,努力实现法院整体工作良性循环和全面提高的重要途径。台前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在高院下发《2012年度河南省基层法院主要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后,及时要求党组成员及各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学习,把考核的重要性灌输到每个干警心中,深刻领会上级领导机关关于法官绩效考核的原则、方法和标准,切实把握法官绩效考核的宗旨和精髓,充分认识绩效考核的重要性。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法院管理。台前县法院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的体系。同时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把制度的规范、约束功能和人文关怀紧密结合起来,让制度成为一种“信条”,让管理成为一种“关爱”。严格执行审判、执行、信访流程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庭审活动的操作规范,严格签发文书、审批强制措施的权限和手续,严格落实案卷评查、通报的规定,严格法院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按制度规范运转。
三、严格监督,狠抓落实。《规定》下发后,台前县法院院党组要狠抓该《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工作,除责成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外,主要领导还要不定期地督导、抽查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实行月通报制度,使院党组及各干警能够及时查漏补缺,追求并实现良好的工作绩效。
四、强化管理,充分运用。台前县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法官奖惩、晋职晋级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凡年度内因违法违纪办案或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司法过错引发极端涉法涉诉事件的,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对优秀等次的法官优先晋升职务、评先评优、提高职级待遇;对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法官进行离岗培训,培训结束经组织考察合格后才能回到审判岗位;对连续两次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法官调离审判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