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坚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做起,多措并举,立足“四个层面”,抓好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一、立足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层面,确保廉政“双保险”。一是加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经常组织干警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活动,规定学习内容,督促检查学习效果,为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夯实思想基础。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干警行为。完善包括明查暗访、案件流程等廉政制度和管理规定,从教育、预防、监督、保障等方面建立起完善的廉政制度体系。三是量化责任,扫除廉政建设盲区。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量化分解,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管理、层层抓好落实的责任管理网络,从根本上扫除廉政建设管理上的盲区。
第二、立足群众利益与干警作风建设层面,实现廉洁司法“零投诉”。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抓好涉诉信访。完善院长、庭长接访制度,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深刻查找反思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督促整改,提高初信初访办理的成功率。二是改进工作作风,践行司法为民。从自身建设入手,狠抓庭审作风、执法规范等,让当事人把话讲明、讲透;狠抓庭审公开,将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置于社会公众的关注和监督之下,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从不了解到理解直至认同,以此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
第三、立足效能建设与廉政建设层面,务求审判管理与队伍建设“零差错”。一是教育干警常修职业操守、牢记制度、常敲警钟、倾听民声、常抓院风,使之成为效能建设的基础、廉政建设的基石。二是狠抓审判质效,实现效能建设新突破。把廉政建设真正融入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提高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能力,使法院各项整体工作呈良性发展态势。三是抓警示教育,提升干警廉政修养,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营造学廉创廉的良好氛围。
第四、立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层面,力求廉政监督“零距离”。一是发挥兼职监察员作用,加强内部监督,筑牢廉政防线。纪检监察室不定期进行院内抽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到部门和个人。发挥各界廉政监督员作用,继续完善网络舆情监督网络,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加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举报的反馈力度,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二是提升违纪成本,强化责任意识。实行干警行为百分考核办法,将干警日常行为作为平时考核记分,将年终的民主测评作为年终考核记分,考核分数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实行廉政投诉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