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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法院“五强化”积极贯彻落实濮阳市中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2-06-12 11:19:42


    濮阳市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后,清丰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专题讨论了会议精神,并于 6月8日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向全体干警传达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后该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题工作部署。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崔青山同志主持,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对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五个强化。

    一、强化对民事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她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赵红光院长提出的“做好新形势下的民事审判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的重要意义,要求全体干警在民事审判领域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显著增多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民事裁判标准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各项裁判标准相统一,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强化司法理念的转变。

    要求全体干警更新观念,转变民事审判工作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方向,树立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理念,坚持把民事审判主动融入清丰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党委和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将依法履行职责做为服务清丰县大局的重要手段,不能离开法定职责去服务大局,在公正执法的同时,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强化学习的理念。

    要求该院参加濮阳中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参会院领导和庭长利用庭务会、每周五的法官讲坛等会议向全体干警传达会议精神、讲解濮阳中院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对相关民事法律疑难问题解释和统一的裁判标准,并把濮阳中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和最高院公布的8个优秀的案例向全体干警印发,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做为指导。该院民一庭庭长当天向全体干警传达、讲解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相关问题。

    四、强化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意识。

    要求全院民事审判干警在平时的民事审判工作中,要结合本院绩效考核的各项标准,明确民事审判工作任务,在平时的审判工作加大案件的调解、巡回审判、当庭宣判力度,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调解、撤诉、当庭宣判、结案均衡率等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为半年和全年的全院的民事绩效考核做好准备,以绩效考核促民事审判工作,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司法水平。

    五、强化廉洁执法意识。

    要求全院干警坚定不移的落实“五个严禁”,夯实廉政教育的制度基础,使广大干警在面临考验的时候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增加案件审理透明度,把好依法办案关、家庭关和自我教育关,以廉洁促公正。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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