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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立案庭充分发挥服务窗口职能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2-06-28 08:27:42


    自濮阳县法院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该院立案庭立足于本职工作,充分发挥立案窗口八项职能,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活动精神。

    一、诉讼引导窗口。对不了解立案程序的当事人,详细、耐心地给予立案指导,认真做好诉讼引导工作。

    二、立案审查窗口。对每一起案件,微笑接待,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当即立案,对不予立案的案件详细释明,让当事人明白不予立案的理由并告知其解决纠纷的途径。

    三、立案调解窗口。在立案时同意多元化调解的当事人,由专人引导至调解室进行调解。把调解关口前移至立案前,坚持“自愿、合法、快捷”原则,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诉累。

    四、救助服务窗口。对于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为其依法办理缓、减、免收诉讼费,并优先立案。今年以来,共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件,减、免、缓交金额元。

    五、查询咨询窗口。为前来查询咨询的当事人提供帮助,用语礼貌,态度和蔼,正确、清晰地答复当事人的查询咨询。

    六、材料收转窗口。对于新立案件,当日移送业务庭,做到快立案、快移送。对于上诉案件和中院调卷,及时报送与接收。

    七、判后答疑窗口。对判决结果有疑问的当事人,立案庭法官帮其联系案件承办人,监督承办人通过电话或当面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八、立案收费窗口。严格按照诉讼费收费标准计算并收取诉讼费,确保交费数额准确无误。当事人在立案庭刷卡交费,避免了从法院到银行的奔波之苦。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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