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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专业化审判提升质效维护正义

  发布时间:2012-06-28 08:50:16


    近五年来,华龙区法院案件每年以17.81%的速度快速上升,2011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79件,在全市法院遥遥领先,但法官数量增长缓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严重制约着审判工作的开展。为解决法院案多人少、审判压力大的现状,华龙区法院新一届党组根据审判实际和案件类型特点,自2011年10月31日起实行民事专业化审理。截止目前共受理民事案件3762件,审结2542件,同比往年结案率提高了35%,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民事审判工作逐步走入精品化审判的发展路径。

    一、按案由确定庭室分工,力避职能重叠。

    华龙区法院辖区较为集中,交通便利,纠纷多发于城区,中原、孟轲、胡村三个法庭最远相距只有三十分钟车程,加上网上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的推广,群众对公正和效率的要求远远超过对便利的要求。针对此种状况,华龙区法院在对近三年案件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五个民事业务庭实行了专业化分工,同类纠纷集中审理,避免庭室职能重叠交叉,民二庭仍然审理标的较大的合同纠纷,中原法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胡村法庭审理民二庭管辖之外、年均管理100件以上的合同纠纷,孟轲法庭审理除医疗损害赔偿和道路交通事故外的侵权纠纷,民一庭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标的较小、数量相对较少、案由分散的胡村法庭审理之外的合同纠纷。牵连诉讼相对调整,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设立专业合议庭,提高审判质量。

    在业务庭内部,设立了12个专业合议庭,对庭室案件进行进一步细分,固定相对案由,实行专业化审理。由于案件类型单一,集中审理有效减轻了重复劳动和工作强度,大幅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诟病。专业合议庭法官通过审理大量的同类案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能了然于胸,对案件有较高层次的认识,对于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能更快速抓住关键,从而在办理事实和法律关系相类似的案件时,得心应手,确保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例,在最集中的一天,一个合议庭开了7个庭,出了5份判决书。

    三、制定各类规范性意见,统一裁量尺度。

    由各专业合议庭专题研究,华龙区法院制定出台了《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若干规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规范性意见》、《民间借贷案件若干意见》、《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等各类案件审理的规范性意见,对程序、实体等常见问题,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并根据类案特点,确定不同的审理程序和庭审方式,固化为模板,可以实现分类操作、规模化审理、模板化庭审,节约时间,有效缩短结案周期。同时坚持同类案件同样判决,也实现了类案不争议、个案提级定,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使大量案件快速处理。

    四、集中审理发还重审案件,实现要案“精审”。

    对发还重审案件,由审判监督庭集中审理,要求件件提交审委会研究,原合议庭人员列席,发现问题,当场问责,强化了质量意识,实现了对问题案件的“精审”,确保了案件质量,也使其他业务庭得以解脱,可以全心、快速、高质审判。

    五、改革陪审制度,力求社会效果。

    华龙区法院聘请了15名相对固定陪审员,配备到专业合议庭,完善了审判组织,增强了审判力量;聘请了12名专业技术陪审员,有效解决了审理当中的专业性难题,为审判工作清除了障碍;聘请了5名社会法官陪审员,加强了社会法庭和法院审判工作对接,拓展了纠纷外部化解渠道,确保了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华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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