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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法警支队保障刑事示范庭庭审安全

  发布时间:2012-06-28 08:52:57


    6月26日,被告人胡永甫涉嫌抢劫一案示范庭开庭。濮阳中院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害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法警支队全程开展警务保障工作。

    在押解和庭审过程中,防止被告人脱逃、行凶、自残,法警支队采取三名法警盯一名罪犯的措施,保证押解被告人在审判阶段中的绝对安全;安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最高院的《安检细则》,做到语言文明、执行规范。要求每个当事人在登记身份证后自觉拿出身上携速所有金属、电子物品,大至管制刀具小的包括香烟打火机、硬币、眼镜及指甲钳等方能进入安检门;安检门发生声响后,就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人工安检,确保了进入的当事人无危险物品。法警支队法警严格落实司法警察八项规则,确保了此次庭审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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