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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规范法官礼仪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2-06-28 08:59:09


    台前法院加大力度不断深入推进“一创双优”百日攻坚行动开展,针对干部作风自查中存在问题,采取三项措施规范法官礼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树好法院形象。              

    一是规范语言和着装行为,树好外部形象。认真组织学习《法官行为规范》,把经常使用的规范语言编发成册,每人人手一册,做到耳熟能详。对在庭审和参加会议、活动等着装标准和法徽佩戴做了详细说明,并邀请礼仪老师、专家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示范。同时通过“案件回访”、“送法上门”等形式变被动接受群众评价为主动展示法官风采,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外树形象。

    二是规范审判和执行行为,树好司法形象。加强外部监督,制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现场观摩执行若干意见》、《庭审观摩评比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把“庭审观摩”、“现场监督执行”作为规范司法礼仪的重要载体,让社会各界群众站在非专业角度点评法官庭审执行礼仪,提升法官形象。

    三是规范行政事务行为,树好管理形象。坚持“接待不着制服、非工作日不着制服”的做法,不做使人反感的事。强化“管理看卫生”观念,采取聘用专人为主、各科室包干方式保持好办公办案区的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同时,开通办公电话及干警手机能够反映法院职能和法官职业特点的电话彩铃,拉近与群众的关系。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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