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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三抓”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06 17:01:43


    一是抓教育。要求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了参观濮阳市警示教育基地等学习实践活动,坚持用正反面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同时,通过院领导上廉政党课、发送手机廉政短信息、在办公电脑上安装廉政文化屏保、与市广播电台开办“法院廉政之声”栏目等形式,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制度。在原有廉政制度的基础上,修定完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责任倒查制度》、《违法违纪线索举报、批办、查处制度》、《重点案件交叉办案制度》、《违法违纪举报奖励制度》等十余项廉政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按计划确定工作任务和相应的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三是抓监督。通过审判流程节点控制、案件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法官绩效考评、过错责任追究等审判管理活动,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人员的廉政监督;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通过邀请廉政监督员召开展座谈会、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进行外部监督;积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举报录音电话、举报箱及电子邮箱,对来信来电积极予以答复处理;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公开制度,积极开展网评法院等,切实加强了对司法活动和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扩展了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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