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事前介入,对苗头企业梳理分类。会同县政府金融办公室、企业局成立“企业风险应急处置小组”,通过调研走访、专题分析等方式对当地资金链紧张的企业逐一排摸梳理,共梳理出危困企业12家,按程度分为“将倒闭企业”和“危机企业”,逐一制定应对方案,提供风险防范建议。
二是积极引导,鼓励危困企业走市场化破产路子。班子成员与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一对一结对,挂钩联系重点危困企业,通过共同约谈有破产苗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争取企业对县政府和法院的信任,鼓励企业走市场化破产路子。
三是强化联动,统筹解决企业破产过程遇到的问题。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成立了企业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合力协调处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避免群体性讨薪事件出现。对企业财产采取统一管理,避免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前财产灭失。
四是开通绿色通道,探索破产审理简易办法。启动快速立案绿色通道,放宽企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等材料的期限,对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先予立案,立案后一个工作日内指定破产管理人;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成立企业清算小组,对企业的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在民二庭专门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确保在稳妥处理矛盾纠纷的前提下快审快结。
五是加强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示范效应。该院与县政府沟通,在媒体上适度公开破产企业财产分配方案,稳定企业债权人和企业职工情绪,同时,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发挥正面宣传作用,营造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自201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1件,涉及破产资产近1.8亿元,涉及企业职工1300多余人。在审结9件中,破产财产均全部实现资产变现,职工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无职工群体上访事件,为服务县域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优质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