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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四个注重”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19 16:41:08


    近年来,台前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打造“学习型法院”,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夯实了基础。

    一是注重学术人才培养。通过各种方式积极鼓励学历教育,全面提升干警学历层次,目前,我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已达94.4%;选拔在各专业审判领域表现卓越,发挥带头作用的法官为本院“专家型法官”,他们审结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在国家级、省级报刊上发表调研文章数十篇,成立调研人才库,从本院选拔了一批具有较高法学专业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的干警,与专家型法官共同组成了我院调研工作的骨干力量。

    二是注重业务能力培训。组建“讲师团”,从法院内部选拔人才,在我院自行组织的新进干部培训、法官助理培训、书记员培训和人民陪审员培训等各类培训中授课,讲师团成员可不断更新,讲授课题也可根据业务需要适时增加或撤销;确立“导师制”,要求各部门为每一名新进人员安排一名资深法官作为指导老师,通过“传、帮、带”的手段,使其快速适应工作岗位、提升办案能力;借助丰富的学术资源、先进的带帮理念,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是注重学习平台建设。举办“审判理论学术研讨会”,邀请本院专家型法官、调研骨干和高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对本院调研课题提出具体建议;开展“法院书香”和“读书月”活动,鼓励干警撰写读书心得,交流读书体会;设立“理论研究”、“实务探讨”、“案例评析”、“专题讨论”等多个栏目,登载优秀文章供本院干警交流学习。

    四是注重促学配套机制建设。建立调研工作激励机制,将调研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对调研先进个人在使用和提拔上采取倾斜政策,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作为调研专项经费;实现干警培训管理信息化,管理全院干警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初任培训、业务培训等信息,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培训、以及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硬件配套力度,配备专职图书管理员,全天候开放法院图书馆,每年拨发专门经费用于增加新书籍和报刊,为干警学习研究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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