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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经济开发区综合审判庭

立足审判创和谐 服务大局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2-07-20 10:21:58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开发区综合审判庭是经我市编委批准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派出机构。自2010年3月批准设立,经过紧张的筹备工作,2011年4月正式揭牌成立。2012年6月,综合审判庭按照濮阳市中院党组的部署,结合开发区管委会的管理要求,已正式开始审判工作。综合审判庭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执法观,时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服务濮阳经济开发区发展和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一、基本框架确定 工作稳步启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推进法治环境建设

    伴随着开发区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开发区对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成立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法制建设的重视,体现了市中院对开发区工作的支持。开发区综合审判庭的成立,有利于公正及时审理涉及开发区及区内企业遇到的法律纠纷,有利于推进开发区法治环境建设。

    (二)围绕审判业务执法办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根据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目前,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京开路以西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二审民商事纠纷及其他案件。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综合审判庭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生活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服务大局工作主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综合审判庭充分认识到法治环境是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法治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服务和协调职能,参与经济开发区经济建设。针对2012年开发区招商项目多、规模大的情况,综合审判庭将根据开发区领导的要求,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积极提出司法应对和预防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推动自身科学发展

    针对综合审判庭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场所等的特殊性,加强了制度建设和自我监督。制定了审判管理流程图,完善了涉及人员、工作运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文件和工作细则。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的要求,加大了内部监督考核力度,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努力提升司法能力 彰显服务大局效能

    (一)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

    综合审判庭面对不同于中院一般庭室的现实使命,着重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开发区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大局,筹划部署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把大局意识真正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倾力为开发区建设保驾护航。二是服务意识。做好开发区管委会的参谋,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及帮助,积极发挥协调服务作用;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注重从服务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企业之间的纠纷。三是形象意识。作为法律活动场所,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注重送达、答辩、举证等程序的保障,树立司法权威;率先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法官特有的精神风貌。四是效率意识。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考虑时间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特别注重节约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做到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升。

    (二)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开发区综合审判庭提高了四种能力:一是审判能力。通过培训、教育等形式抓好审判队伍建设,注重提高以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为主要内容的审判业务素质和能力,切实提升公正司法、服务开发区建设的能力。二是调研能力。确实加大调研力度,放下架子,铺下身子,深入开发区内的企业,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热线电话等形式,真正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自觉研究新形势下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以及审判工作中所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总结司法服务经验,及时形成有指导价值的调研成果,以服务开发区领导决策。三是文字能力。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调研报告、司法建议、宣传材料等的文字水平,更好地为决策服务,更好地宣传法院,树立法院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四是服务能力。善于掌握开发区建设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及时总结司法服务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积极应对,改进工作方式,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三)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综合审判庭成立时间短,在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尽快转变角色,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促进审判工作发展的同时,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审理好涉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投资项目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扫清投资障碍,依法促进开发区重点工程和项目的顺利开展。二是通过对土地回收、房屋拆迁等个案审理、判决或协调,积极开展司法建议、送法进企业、调查研究等活动,争取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三是通过组织当事人回访、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人民群众对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司法活动有序参与和有效监督。

    三、正视机遇与挑战 勇于面对和担当

    (一)经济发展需要司法服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地要求民主和法治,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纠纷争议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司法机关在维护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起来。濮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需要司法机关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综合审判庭的设立将有利于更好的为开发区及其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及法律咨询渠道,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利于更好的提升开发区依法治区的形象,改进开发区软环境建设,吸引外商来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

    (二)维稳和谐需要司法调处

    目前,十八大召开在即,社会稳定要求更高了。综合审判庭把信访工作做为贯彻中央“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方针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长抓不懈。今后,综合审判庭将不断地探索与总结,高点定位,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人性化的举措,开展好涉诉信访工作。

    目前一个时期,由于综合审判庭对自身职能有所局限,目前还不能满足开发区社会发展与平安建设对司法的需求。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形势下,综合审判庭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牢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克服各种困难,不失时机地把法庭各项工作推向前进,为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濮阳高新区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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