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南乐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逐年呈增长趋势,人们已经打破封建保守的思想,不再把离婚看成是丢人且不可接受的事情了,但是南乐法院的法官们对每一起案件都非常重视,从立案、审理到执行都认真去办理,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起案件的所有环节,院长身先士卒,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012年7月16日,主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张院长正在立案、信访大厅接访,一位怀胎七月的年轻孕妇赵某来到立案庭,要求与丈夫兰某离婚。张院长了解情况后,针对原告是一位怀胎七月的孕妇,不能长时间的心情压抑,也不能长时间的花费体力奔波到法庭进行开庭等诉讼活动,于是,张院长针对该离婚案件的特殊情况,迅速安排立案庭的法官组成速裁庭,立即开展庭前化解工作,经张院长与速裁庭的法官四天不懈努力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和好如初,原告赵某向速裁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法官认真审查原告赵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后,南乐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9日裁定准予原告赵某撤回对被告兰某的离婚起诉。至此,经过速裁庭四天的调解工作,一起离婚案件终于事了案结,离婚案件的小夫妻俩也被张院长和速裁庭法官的热情和真诚所感动,激发了他们热爱生活的态度,夫妻俩纷纷向法官保证,以后一定要对家庭负责,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好好爱对方。在立案大厅,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立案庭的法官们不仅仅是机械的办理立案缴费手续,对来到立案庭的每一位当事人,都仔细询问其诉求,先劝解他们努力自行和解,有一点办法也不要打官司,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有些案件,在立案后,及时组成速裁庭,进行庭前调解。2012年上半年,立案庭的法官们劝解当事人自行和解案件达150件,组成速裁庭调解结案16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