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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四措施”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2-07-23 16:33:03


     为确保年度执行案件全部在审限内依法、公正、高效执结,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台前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力破解执行那,确保无执行积案:

    第一,探索执行新方法,防范规避执行。继续探索多元化而又高效的执行工作方法,使执行工作适应时代、社会的发展形势要求。在执行案件时,对当事人多做解释、教育工作,强化执行和解工作意识和力度,执行案件力争做到案结事了。继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求全年执行结案率、执结标的率均达到85%以上,继续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做好执行案件立案后的信访评估前移预测,努力杜绝当事人在执行案件过程中的上访、信访事件的发生。

    第二,规范执行行为,努力建立执行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完善执行制约机制和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做到职责明确、统筹兼顾、分工配合、衔接顺畅。继续坚持和完善分期履行执行监督督促制度、执行回访制度。建立执行和解案件结案后的监督履行制度。

    第三,强化公开力度,保证执行公开、透明。加强执行信息查询中心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查询功能。落实执行进展情况主动反馈制度以及重大程序事项告知制度,及时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申请执行人主观能动性,保证其合法权益。实施阳光执行,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促进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提高执行效率,强化审限意识。案件执行进展要定期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领导亲自督办,确保均衡结案,切实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加强对执行疑难问题的调研,进一步规范执行异议、复议以及执行担保财产等工作,促进执行工作规范、统一、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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