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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法官道德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26 09:25:00


    台前县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提出四项措施加强法官道德建设。

    1.树立法官的社会主义道德观

    第一要诚实守信,它是法官为人谋事之本,为人诚实守信才能得到别人的尊敬和重用;第二要正直无私,对法官来说,正直无私意味着为人端庄正派,行事光明磊落,襟怀坦荡,不因个人私利而枉法裁判,意味着能够客观地、公正无私的对待实际情况;第三要勇于负责,法官在工作上必须做到积极而不懒散、细致而不草率、耐心而不敷衍,要求法官要以自己的良知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第四要刚正不阿,法官的使命就是要献身于法律正义,为追求公正这一信仰不屈不挠、坚定不移。

    2.加强法官业务学习,适应时代的发展

    法官的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智力劳动,知识性、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如果没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审判技能和渊博的文化知识,不仅难以履行职责,也难以获得社会公众的信服和尊重。所以,要塑造良好的法官形象,必须根据司法职业的要求,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养。因此,法官要不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文化层次,不断拓宽知识面,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从而最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法院的公信力。

    3.培养法官自身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是司法职责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作为法官,是不是负责任,是不是有职业信仰和职业使命感,是不是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将直接影响着当事人权利的实现,影响法官的形象,影响法官职业的信誉和生命,最终影响公正司法的实现。法官只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才能保障司法职责的正常履行,才能够真正形成一支道德高尚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我们一定要把加强法官道德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使法院队伍成为一支道德高尚、品质优良,党和人民群众更加放心的、满意的高素质队伍。在审判工作中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司法队伍。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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