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装备处积极与银行协商,分别在立案大厅和财务室安装银联POS机刷卡系统,便于群众缴纳诉讼费和案款。
在立案大厅收费窗口安装银联POS机刷卡系统,与濮阳市财政局国库科账户绑定,当事人可直接刷卡交纳诉讼费,方便了群众立案缴费,减轻当事人诉累。在财务室安装案款POS机刷卡系统,与我院案款专户绑定,方便当事人缴纳大额案款,可直接刷卡交款,避免当事人大额现金提取困难和现金交款的风险。
通过设置POS机刷卡系统,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有力的服务了审判执行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