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法院在开展“两评查”活动中,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庭审规范。
一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庭审规则学习,强化庭审礼仪,增强庭审规范意识;采取“外聘专家,内请行家”的办法,针对庭审重难点问题,举办庭审业务专题培训;实施《关于建立“一对一”传帮带制度实施办法》,为新录用人员指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着力提升年轻法官庭审驾驭能力。
二是强化评查。不定时抽查法官开庭情况,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庭审评查,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采取现场点评与庭后综合讲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庭审活动的指导;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促进庭审作风的不断改进,努力实现庭审工作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
三是强化督查。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庭审监控,客观、全面、全程记载案件庭审活动,作为督查通报重要依据;注重日常庭审检查,对开庭人员是否按时到庭、按规定着装及规范用语、庭审程序等情况作为日常检查内容,定期发布庭审督查通报;落实当事人回访制度,把庭审情况作为案件回访主要内容,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强化自身监督。
四是强化整改。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业务庭长每周召开庭务会,对庭审情况进行讲评,认真分析庭审评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找准原因、症结,制定整改措施,责令相关人员及时纠正,通过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法官规范庭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