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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个结合”搭建青年法官激励平台

  发布时间:2012-08-01 17:23:45


    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紧密结合。濮阳县法院充分发挥青年法官学习接受能力强的特点,按照“压担子、促成长”的工作思路,出台青年法官“二三一”办案模式,青年法官需在基层法庭办案两年,深入审判工作第一线,在实践中探索积累工作经验和方法;在三年时间内实现岗位轮换,将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青年法官充实到审判第一线;每年参与办理一起信访案件,切实提高青年法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

    与创建先进学习型法院紧密结合。濮阳县法院以全员大培训为基础,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培育青年法官,出台“青年法官导师制”,选取有十年以上审判经验的一线业务法官担任导师,从法律思维、庭审驾驭、调解技巧等方面给予指导。开设法官业务研讨论坛、QQ学习交流群、领导干部讲坛,全面为青年法官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出台激励青年法官学历深造教育措施,从学习时间和学习经费上予以倾斜。

    与完善科学用人机制紧密结合。按照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提出的“四讲四不惟”用人要求,重点强化对青年法官的审判质量考核,由追求任职年限和案件数量向群众基础和量值并重转变,将质量案件评查情况与提拔任用挂钩;依据青年法官自身特点,改进考核方法,制定综合考核评定表,将学历分值纳入考核内容,提高青年法官单项办案质量分值。

    与增强基层法院认同紧密结合。濮阳县法院从强化“从优待警”出发,进一步增强青年法官认同。该院为外来工作的青年法官安排住宿,定期组织干警进行身体体检,并安排主管副院长定期探望,全力帮助青年法官解决生活难题;开设电子阅览室、图书室,购置10000余册图书,为青年法官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一把手”定期与青年法官进行座谈,询问推进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青年法官“法院家园”意识。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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