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办好再审案件 出精品裁判文书

  发布时间:2009-08-05 11:30:56


    为了检验和展示审判人员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成果,激励审监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近日,濮阳中院审监庭评选出十数篇优秀再审裁判文书参加省高院组织的评选活动。

    本次参选的裁判文书有以下特点,这些特点反映出我院法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已达到裁判文书改革要求,对今后审理类似案件具有参考价值和指导作用。

    一、格式规范,结构合理。参评文书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文书样式的总体要求和裁判文书质量评审办法的具体标准,达到完整、规范。

    二、争议焦点提炼准确,诉讼程序能够完整展示。参评文书均能在裁判文书中围绕争点问题,再现案件当事人的主张和观点,反映出法官强调在判决文书中体现诉讼程序的公开、公正。

    三、证据展示和分析透彻,说理论证充分。从参评文书看,法官能够有意识地运用法律逻辑分析方法,透彻阐明事理,充分论证法理,有效地升华情理,充分展示法官判定案件的心证过程,体现法官广博的综合知识、丰富的生活阅历等综合素质。

    四、法律适用具体、正确。再审判决法律适用应以纠纷发生时的法律为依据。参评文书在法律适用方面,引用法律法规明确、适当,使判决依据具体、充分。

责任编辑:倪蒙    

文章出处:审监庭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