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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打工违约 连累担保受罚 法官用心沟通 智调信访难案

发布时间:2012-08-10 17:14:39


    近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赵洪波法官成功调解了石某、程某上诉河南君诚对外经济合作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同时该案件也是市委段书记指示、市委督查的一起信访疑难案件。

    案件源于嵩县车村镇村民程朝阳通过濮阳市君诚公司的介绍赴韩国打工,并且由其嵩县的亲属石某和程某与君诚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合同约定若程朝阳在打工期间出现违约情形,则由石某、程某支付担保金10万元。后因程朝阳在打工期间出现违约行为,君诚公司向担保人石某、程某追索保证金,发生纠纷。君诚公司起诉石某、程某,要求其支付10万元保证金。一审法院缺席判决石某、程某二人共赔偿君诚公司5万元。石某、程某两人不服,向濮阳市市委市政府进行信访,情绪强烈,反映君诚公司是黑中介、涉嫌欺诈行为,涉及到劳工的人格、国家的国格等问题的同时,并提起上诉,市委书记段喜中对此案件作出批示,高度重视,由市委督查局进行督办。

    二审主审法官赵洪波收到案件后,她通过阅卷,发现上诉人石某和程某作为外地人,对被上诉人和一审法院的敌对情绪强烈,认为合同签订有误等。赵洪波法官仔细翻阅一审卷宗中的合同等证据,深入了解案情,发现保证书在嵩县当地进行了公证。8月3日进行案件审理时,首先让上诉人石某和程某充分陈述其上诉理由,刚开始时,石某、程某不满情绪较大,诉称其弟程朝阳在韩的工作又脏又累,劳动强度大,人身安全没保障,到现在不知其身在何处。所以对一审结果表示强烈不满,已在百度的网页上发贴子反映君诚公司的问题,并要在濮阳公安局进行诈骗报案等。对此,赵法官耐心倾听上诉人的诉说,用真诚和细心的态度首先抚慰石某、程某的情绪,然后由濮阳君诚公司进行答辩后对办理程朝阳中介服务、担保人进行担保等过程进行介绍,法庭并对上诉人石某和程某质疑的中介合同和担保合同进行出示,并出示了公证书,对担保合同上和公证书上的担保人签名,石某和程某均予以认可,此时石某和程某的情绪已明显平复,赵洪波法官及时进行调解工作,为上诉人客观清晰地分析案情,使上诉人能冷静的与被上诉人濮阳市君诚公司进行谈判。此外,赵法官考虑到程朝阳和担保人家庭条件困难等因素,积极劝解被上诉人作出较多的让步,经过赵洪波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均同意作出让步。

    最后,该案以上诉人石某和程某赔偿11000元违约金成功调解结案。石某和程某对濮阳市君诚公司和一审法院之前累积的矛盾情绪也烟消云散。赵法官又考虑到上诉人路途遥远,为上诉人考虑,主动当天就帮上诉人办理调解案件后预交诉讼费的退费手续。对赵法官的这一贴心的举动,石某和程某非常感激。在拿到退费款后,又再三向赵法官表达感谢之情。他们说:赵洪波法官是一位为民分忧、公正廉明的好法官!

    8月5日,石某和程某的11000元已经转到濮阳市君诚公司的账户中,案件自动履行完结,当事人息诉罢访,同时该信访难案也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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