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濮阳市华龙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连续七个小时不辞劳苦、连续奋战,成功调解了七宗涉银行不良贷款案件,有力地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发展。
7月7日上午,濮阳市某银行赵主任带着七份起诉状来到民二庭,称有七户贷款户久拖银行贷款,并都办理了贷款抵押,但一直没有还款,是典型的“钉子户”,希望通过法律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经过一上午对全部案情的详细了解,庭长认为这七宗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为提高办案的效率,切实践行高效司法的理念,决定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进行审理,一路寻访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力争当场调处。
下午约3时,民二庭法官迅速行动,带着起诉状等材料穿梭于胡村、王助、中原油田等地寻访被告,通过不懈努力,七宗案件的被告最终都被找到,并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随即,法官当场展开调解,根据各个案件的当事人的不同情况,灵活采取调解方法,做到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终于促使双方及时达成了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结果。七宗案件的调解总标的额为76万元,调解协议约定8月30日前还款,有效地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七宗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民二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灵活办案技巧和调解能力,同时体现了法院贯彻省高院调解年活动的司法为民和高效办案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