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南乐县人民法院完成了对立案大厅、审判区的改建,彻底实现了审判区与办公区分离,避免了暗箱操作和办“三案”的发生,为司法公正增设了一道屏障。
虽然建法院办公楼时进行了审判区和办公区的分区改造,但没有完全实现分区进行工作,存在一定的隐患。本次改造,南乐县人民法院参照先进法院的做法,结合本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保证庭审安全的角度上考虑,在程序上解决影响公正的一切可能因素,进行了相关改造。立案大厅增加了信访接待室,建立专人接访和院领导轮流接访制度,并安装了监控等设备;审判区安装门禁系统,配备了安全检查、监听监控等设备,体现了功能齐全、保障安全的优点。
改造后,审判调解活动一律在审判区进行,法官不允许在办公区接见当事人,保证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言行都在公开的场合进行,一方面避免了法官与当事人过多接触,确保群众不对司法权威和法院的公信度产生合理怀疑,保证了司法活动的公开和中立。另一方面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工作人员没有后顾之忧。同时避免了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办公区随意出入走动,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客观上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