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思路,注重通过庭外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今年上半年,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1件,其中通过庭外协调的和解方法结案9件,和解率达82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强调行政审判法官多进行庭外协调,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和谐解决行政争议,平息纠纷。通过庭外协调,适时借助党委、人大的力量促使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及时变更或者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努力把“官民”矛盾化解在庭外,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确认适格第三人,通过协调敦促行政机关及第三人在庭前兑现协调承诺,使原告自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