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院巡视评查问责办公室工作部署和中院领导安排,8月3日至7日,我院从各基层法院评查问责办公室抽调12名审判实践经验丰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分成两个小组,对各县区法院上半年部分判决生效案件534件进行了评查,所评查案件占应评查案件的50%。
评查工作开始前,中院制定了评分细则和标准,对参加评查的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培训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同志向大家提出了明确要求。赵院长指出:抓好法院案件的评查问责工作,对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升法院公信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赵院长要求参加评查的人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尽职尽责地完成任务;要把问题找准查实,解决好存在的共性问题。要通过案件评查,切实解决个别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决不能袒护包庇。对在评查中发现的好案例,要在全市法院进行宣传和表扬。通过评查工作的开展,真正达到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打击歪风邪气的目的。
通过评查,总体认为各基层法院领导对案件评查工作较为重视,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评查标准,并且对案件进行了初查。被评查的案件,绝大部分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判文书制作质量较高,卷宗装订整齐规范。但是,也有个别案件存在一些问题,如案件管理流程表填写不规范、裁判文书送达不及时、卷宗装订顺序颠倒、个别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等。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及时向基层法院领导及业务庭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同时,责成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案件承办人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