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各个岗位及其各个节点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廉政风险的防范能力,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濮阳县法院开展了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很好地推进了该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该院在原有人民陪审员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审判执行、巡回审判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拓宽审判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做好了法院网站建设、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等系列“阳光审务”制度,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得岗位权力的运行更多与审判公开制度相结合,使得岗位权力置于阳光的照射之下,降低权力风险,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对于法院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该院通过积极推行“阳光审务”,引入外部监督,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自我,进一步推进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