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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文明办莅临市法院进行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

  发布时间:2012-09-06 09:42:14


    9月4日下午,以濮阳市文明办纪检书记刘鱼门为组长的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组一行莅临濮阳中院,对2012年度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复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随机提问等形式,全面了解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干警的文明素养。

    汇报会上,濮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邑代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就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近年来,我院以精神文明建设统揽全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一手抓审判、一手抓精神文明创建,有力地促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和干警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推动了法院的全面建设和科学发展。在听取汇报的同时,查看档案组认真查阅了我院文明创建档案资料及荣获的奖牌证书,认为我院资料详实,档案整洁、整理规范,全方位、多角度反映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环境考察组在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姚慧英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我院内外环境状况以及宣传教育、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等情况,认为环境状况良好,干警风貌积极向上,净化、绿化、亮化方面比较突出。

    濮阳市文明办纪检书记刘鱼门在听取各组检查情况后,对我院在省级文明单位复查中作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他要求法院在已有成绩基础上,突出法院特点,充分运用各种载体,激发干警创建热情,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好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N    

文章出处:中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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