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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司法联动机制助力审判执行

  发布时间:2012-09-07 15:53:14


    一、内部联动促纠纷化解。立案阶段提示当事人及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审判阶段注重对义务人履行能力及诚信度的调查了解,判决时注重考虑裁判结果的可执行性和易执行性,执行阶段讲究执行策略,与有关单位多方协作,及时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促使义务人尽快履行义务。2012年来,该院大量案件判决后即得到履行,自动履行率同比提高了16%,执行收案数同比降低了13%。

    二、外部联动推司法公信。该院45名法官分别定向与1名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联络沟通、通报情况,并邀请代表视察、旁听庭审、参与执法、参加评议等活动,今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案件160件,评议案件120件,提出建议12条;与17个乡镇党委、20个县直单位负责人建立信息通报、司法协助机制,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掌握的公共资源,推进行业调解,上半年党政机关协助调解案件89件,协助执行案件2件;选任52名人民陪审员充实陪审队伍,1-6月份,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96件,人民陪审率达44%,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1个百分点。

    三、纵向联动提审判质效。以二审发回改判案件为重点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联动,建立发改案件沟通协调机制,把上下级法院之间对于二审案件的沟通制度化,明确沟通范围、沟通时间、沟通程序、提高沟通效率;强化案件请示制度,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按照相应的程序提前征求二审法院的意见,统一法律适用的指导思想,控制和降低二审、再审发改率。今年上半年,该院无生效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其他各项审判质效指标也有长足进步。

    四、横向联动助案结事了。建立区域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在委托送达司法文书、案件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方面的互相协助,尝试在跨区域案件审理中实行共同调解、委托调解和跨区域诉调对接。2012年以来,我院在其他兄弟法院的大力配合下,共审结与其他市县相邻纠纷215 件,调解案件323件,执行案件120件,完成文书送达600多件,应急处突30多件次。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清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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