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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组织召开中秋、国庆“双节”节前廉政恳谈会

  发布时间:2012-09-28 08:47:07


    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濮阳中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9月25日下午,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郭邑宣读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及《市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井云亮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长虹最后做重要讲话。

    马长虹副院长指出,广大干警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的重要性,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严要求自己,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廉洁司法,防微杜渐,切实提高自我控制能力。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现象的发生。要保持头脑清醒,拒收不送,切实过文明祥和廉洁的“双节”。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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