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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召开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2-10-12 08:13:43




    10月11日,为了提高全市法院裁判文书整体质量,按照《全市法院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濮阳中院通过视频系统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电视电话会议。两级法院院领导、专职审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中院审判、执行部门全体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区法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中院民事、刑事、行政庭的三位法官分别讲评了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评查的结果。

    中院审判管理办负责人就裁判文书的制作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强调准确性。要求裁判文书要客观叙述法庭查证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理解运用有关法律规范,做到定性准确、裁判恰当。二是强调鲜明性。处理案件的立场、观点必须鲜明,是非责任明确,不能含糊、模棱两可。三是强调主动性。要求裁判文书在叙述案情和论述理由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忠于事实真相,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不要生搬硬套,千篇一律,形成公式化、概念化。四是强调严肃性。要充分认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是审判人员工作责任心的检验标准,是关系到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大事,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瑕疵。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在签发法律文书时要严格把关,避免裁判文书低级性错误的出现。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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