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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信访维稳工作做到“三有”

  发布时间:2012-10-16 08:31:46


    10月11日,台前县法院召开信访维稳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传达了濮阳市中院关于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就当前全院信访维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院上下特别是包案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做到“三有”:  

    一是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全院上下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服从上级和全院统一安排部署,把维护稳定工作摆放在当前突出位置来抓。各部门对各类不稳定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早稳控、早化解。树立信访维稳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包案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好包保责任,把不稳定的因素牢牢吸附和化解在本地、本单位。  

    二是要有无畏的担当精神。担当就是接受并负起责任。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检验我们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院上下,特别是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都要有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乐于担当的精神品质,敢于面对、勇于面对、善于面对信访维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回避矛盾、不逃避责任、不畏惧困难,用扎实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取得良好的工作实效,以此检验我们的政治品格和履职能力,从而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是要有坚定的为民思想。全院上下要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民服务的思想,把亲民务实、执法为民的理念融入到具体事务之中,尽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群众的合理诉求要真解决、快解决,敢于纠错,不推诿、不敷衍,真心、真诚帮助群众。对于情理之中法理之外的诉求,要带着感情去疏导、劝解、教育,将其引入合法、合理的解决问题的轨道上来。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矛盾化解的合力,在政策范围内适当解决其实际困难,增进其理解与配合。对无理访的对象,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政策宣传教育、解释说服力度,促使其明理知法放弃无理要求。对于非访对象,坚持惩教并举的原则,依法给予处理。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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