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华龙区法院胡村法庭“三要求”规范庭审过程

  发布时间:2012-10-16 08:37:34


    定纷止争,公正裁判,是法院的神圣职责,而严格、规范的开庭审理,系法院公正裁判的基础。为此,华龙区法院胡村法庭制定以下要求,严格规范庭审过程:

    第一,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审判人员应及时了解案情,能够准确掌握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待核实的案件事实、双方争议点,以此来更好地掌控庭审。

    第二,严守法庭纪律。审判人员应着法官制服、佩戴徽章,遵守法庭规则,准时出席庭审,严禁缺席、迟到、早退、随意离开审判席和酒后参加庭审的不良现象,严禁接打电话、吸烟等违反庭审纪律的现象发生。

    第三,文明用语、不偏不倚。审判人员要讲普通话,规范、准确、文明地使用审判用语;要不偏不倚,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真耐心听取他们发表意见,不与任何一方有亲近表示,禁止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塑造法官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华龙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