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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狠抓司法警察处突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2-10-19 08:48:36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定期组织法警学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司法警察条令条列》等规定,并要求法警结合实际,查问题,找不足,堵漏洞,扫盲点,把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措施不到位、执法不规范、防范工作落实不彻底等问题彻底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自觉养成主动防范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2010年以来,台前县法院共组织法警集中学习30余次,查摆问题21条,归纳整理出4类问题,并逐一落实解决。

    二、科学制定预案,建立处突机制。为保证司法警察迅速、有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对处突指挥机构、警力配备、戒具配备、任务划分等工作做了详尽规定;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不同对象,按照“类型化预案与一般预案相结合”的原则,细化为5类处置方案,确保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临阵不乱,有效应对。成立了20余人的应急处突队伍,实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24小时值班制,严禁警员八小时外酗酒,严格规定警员离开县城、必须向主管副院长请假,要求法警通讯工具随时畅通,警员必须随时整装待命。

    三、重抓模拟训练,提高处突能力。根据年初制定的训练计划,聘请武警官兵担任教练,开展集中技能训练,重点加强队列、擒敌拳、押解、警棍盾牌操、防暴队形的常规训练,有效提升团队整体作战水平;着重提高个体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展搏击对抗训练,提高单警作战能力;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司法警察执行预案的熟练程度,将各类执行方式内化,全面提高警员处突能力;不定期通知开展模拟突发事件演练,重点考核司法警察预案执行的准备性以及随机事件的应变能力。2010年以来,台前县法院组织预案演练9次,模拟突发事件演练5次,有效地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有效地提升了保障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警备管理,提高防范能力。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台前县法院投入14余万元增添了催泪喷雾器、警用急救包、手铐、强光手电、单警装备等,有力地保障了训练工作的需要,在法院办公区、审判区和派出法庭安装了安检门、摄像监控设备等,为处置突发事件等夯实了物质基础,提高了法院场所的安全系数。

    五、强化风险评估,建立预警机制。台前县法院出台《案件审理风险评估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开庭之前对承办的案件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如何、争议大小、当事人和旁听人员数量多少、案件标的大小以及当事人品行等情况。经风险评估,对双方矛盾较大庭审中可能发生吵闹、暴力冲突等扰乱法庭秩序的案件,案件承办人要按照规定书面汇总至法警大队,由法警大队根据情况增配法警进行值庭,做好安全保卫。

    六、严格安全检查,依法应急处理。进一步提高安检岗位人员的责任感,要求安检人员对来访、来诉人员及物品的检查做到认真仔细,毫不懈迨;在开庭当天,值班的法警应对进入审判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旁听人员人身及携带物品逐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格做到人人过检、物物过检。在开庭通道、入院通道以及楼道等人员较多的地点增加干警巡逻次数,以防不安全隐患的存在。2010年以来,台前县法院在值庭、押解和应对突发事件等警务活动1500余次中无一次事故发生。

    七、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等相关职能机构建立长期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处置突发事件时迅速联动,形成合力。根据案件风险评估的情况,司法警察不足时,请公安机关等机构在开庭时增派警力协助值庭,预防和处置庭审突发事件。法庭在开庭时,将开庭排期表送达当地派出所,请派出所在案件开庭当天加强对法庭周边的巡逻,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法警难以控制局面时,可立即联系在法庭周边巡逻的公安警察协助控制局面。2010年以来,台前县法院共请公安机关协助值庭52次208人。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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