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完善促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对文化的关注不断加大,重视的程度也不断地提高。各种政策与措施频频出台,为法院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8月9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后,更为法院文化的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全国法院系统上下一片热情高唱文化赞歌的同时,我想也应该认清我国法院文化建设的现实,冷静思考。所谓法院文化,是以法官为主体和代表的审判人员所共有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以及其在物质上的体现。在建设过程中,我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坚持自然色。一些法院盲目的追随顶层理论,忘记了自己的发展实际,想学步邯郸,却忘记了走路,固步自封,影响了法院的整体发展。与其鹦鹉学舌,不如自由的引吭高歌,一切实际出发,发展原滋原味的地域特色法院文化。植入借鉴无可厚非,但一定要消化吸收,弄个不伦不类的怪胎真是劳民伤财。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不变的信念,从优待警是人民法院永恒的真理。当事人是否满意应成为文化建设的试金石,干警工作是否轻松愉悦应成为文化建设的风向标。文化建设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使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达到统一。我认为,法院在文化建设中应投身群众,扎根干警,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干警的身心健康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法院文化建设绝对不是经济困难法院的事情,一定的投入,就会有相对的产出,所以建设资金流到哪里,哪里就会出现改观,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是独树一帜还是全面发展的法院文化建设思维结构决定法院整体的发展水平。
打好持久战。法院文化在全国法院系统发展历程并不算短,但是,就目前的基础和现状来看并不容乐观,我们在看到法院文化是民主法制建设发展进程中的必然选择、是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必然路径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推动法院文化成为法院发展的重点工程不是短期就能够实现的。法院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过程,如果没有这个认识,以为现在把战略任务提出来了,口号也提出来了,甚至目标也确定了,经过各个方面一起努力,法院文化建设就成为这个时代各级法院发展的主轴了,我认为这是太乐观了,特别是我们要避免用口号、目标代替行动。古之立大事者 不惟有超世之才 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我们在法院建设过程中更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对于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按部就班的实施,朝秦暮楚不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取,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进,应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方法。
包容新观点。在法院文化的建设中,我们要防止一刀切的做法,在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认真对待部分新颖的观点,因为对错误否定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成功。就算世界公认的天才爱迪生,在发明电灯时也是不断地对不适合做灯丝材料的否定,通过一千多次试验后才获得了成功。上级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要发挥好指导作用,在不违背法律道德的情况下,应给与下级法院更多的包容。创意始终是法院文化建设中最重要的一个核心,而建设实践是推动实现创意的一种手段。创意完全可以改变发展,所以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我们对于法院文化这种双刃剑要给予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对于新的创意要给与充分的包容。就像“改革开放”、“一国两制”这中有创造性意见的提出不免遭到部分人的置疑,更何况我们在法院文化进程中,制定的那些一时难见成效的长远方案呢?包容新观点,批评的接受新的观念,避免“拿来主义”和死搬硬套,杜绝面子工程和急功近利的思想。
法院文化建设是当下法院系统全面发展的新的特征,是推动法院进一步发展,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任务的重要路径。我们应该保持积极地热情,去深入的探讨法院文化的发展途径,并在实际中去创造、去发展,但是在这一大的背景和趋势下,我们也应该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杜绝盲目跟风或者过分注重法院文化建设的错误思想,认识到这一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真正实现法院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