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前县法院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追赃关、司法建议关和警示教育关,收到了良好成效。200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6件,其中贪污、渎职类案件占69.4%以上,共惩处犯罪分子41名,追缴赃款100余万元。
一是严把质量关。在证据审核认定上,注意把握其专业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绝不在证据环节给罪犯留下可乘之机。在定罪量刑上,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不枉不纵、罚当其罪。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交审委会研究决定,确保审慎裁判,使案件成为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是严把追赃关。审查立案时,认真审查应追缴财产的实物或清单,发现尚能追缴的,依法予以追缴。案件受理后,积极做好被告人的思想工作,鼓励其积极退赃,并对积极退赃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判决生效后,对赃款的差额部分通过执行方式,依法扣押、变卖或划转被告人的个人财产,折抵补缴赃款。
三是严把司法建议关。注重延伸审判职能,根据涉案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指出管理方面的隐患和漏洞,在财务管理、干部任用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以便及时堵塞漏洞,消除滋生腐败和职务犯罪的隐患。2008年至今,共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9条。
四是严把警示教育关。组织法官深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宣传,结合典型案例,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教育广大公职人员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预防退化变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提供教育宣传资料,合办警示教育宣传专栏。精选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举办观摩庭,对干部群众进行现场法制教育。2008年至今,举办警示教育法制宣传讲座18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