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南乐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申请人多次信访的债务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拖欠申请人崔某借款多年一直未还,经法院审理调解后,刘某却拒不履行调解书,后崔某无奈提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刘某偿还借款。
在立案之后,一方面申请人崔某不断去县信访处上访、信访,另一方面案件承办人员积极工作,依照办案程序一步步开展执行进度。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员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之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承办人员便依法对其施行了强制拘留措施。
所有一切强制措施都不是目的,目的只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不受侵害,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在刘某被强制拘留之后,案件承办人员又多次与刘某面谈,做工作,让其自觉的偿还借款,从而减少被拘留的时间,也使案件能够尽快的执行完毕。
经过承办人员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和认真工作,终于使得双方当事人心平静气的坐在桌前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也主动的把现金交到了法院,申请人从法院领款时脸上也露出了激动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