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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成功拍卖三十六间农村房产

  发布时间:2012-11-08 16:25:09


    11月8日上午,在濮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拍卖厅,随着拍卖师落下手中的木槌,濮阳中院司法技术鉴定处委托的一起农村房产成功拍出。

    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移送的一起借贷纠纷案件,要求对被执行人位于乡镇的三十六间瓦房进行拍卖。受理案件后,技术处高度重视,抽出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多次到现场核实房产情况,到周围村庄了解房产行情,和村干部群众进行磋商,然后进行合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召集执行局法官、案件当事人到场,在监察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以摇号的方法随机选择了拍卖机构,并对选择过程进行全程录像。随后技术处工作人员办理了委托拍卖手续,并督导拍卖公司和濮阳市产权交易中心联系,在本地报纸、网络、电视台以及房产所在乡镇发布拍卖公告。11月8日上午,在濮阳市产权交易中心的拍卖厅,经过六家竞买人的竞价,最后以9.2万元成交。此为濮阳中院第一次成功拍卖农村房产,拍卖的成功,不仅使权利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有力助推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开展,也极大地彰显了司法拍卖高效廉洁、真诚为民的司法服务理念。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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