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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提高行政案件调撤率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11-13 08:22:06


    今年以来,河南省南乐法院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将协调机制贯穿于行政审判全过程,把“阳光司法”的各项要求落在实处,积极化解“官民”矛盾,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南乐法院行政庭加强与立案庭的沟通协调,把行政案件审判阵地前移,提前审查好案件是否应立案,提前建造好化解“官民”矛盾纠纷平台,提前找准好协调的切入点,灵活调整协调方式和方法。

    南乐法院运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平台,充分发挥法律政策宣传、法律释明等的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协商,提出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基本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协调方案,在妥善解决争议的基础上通过撤诉方式结案,维护社会稳定。

    南乐法院严格按照庭审操作规程审理行政案件,严把质量关、审限关、均衡关,建立司法权威,赢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尊重。

    截止11月9日,南乐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件,经协调撤诉7件,撤诉率为33%,尤其是10月份,审结3件,撤诉3件,单月调撤率达100%。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南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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