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是周末,但是台前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顾不得休息,急当事人之所急,采取有效措施一天内执结三起长期得不到执行的案件,帮申请人索回赔偿款39万余元。这三起案件都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类型的案件。其中,两起系交通事故案件,申请人急需资金进行后续治疗,一起系工伤赔偿案件,申请人伤残等级为六级,生活极其困难。但是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藏匿存款躲避执行,导致该案成了难以执结的“骨头案”。执行局干警在定期例行检查中发现三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中有存款可供执行。经办法官迅速制作法律文书,随后兵分三路,分别赶赴城关镇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以及打渔陈镇农业银行采取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措施。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三地最终划拨到执行款39万余元,三起案件的全额执行款顺利到位,申请人对该院快速反应、为民解难的做法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