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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台前县法院六机制推进“阳光执行”

  发布时间:2012-11-23 11:28:34


    近年来,台前县法院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形成六大机制推进“阳光执行”,有力地提高了执行质量与效率。

    一是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对内,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协调纪检、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配合协助执行,并将协助执行情况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提高协助执行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把县区所有村、居委会的150多名调解员纳入执行信息员体系,由他们及时提供执行信息。对外,积极构建豫鲁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成功举办阳谷县与台前县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加强法院之间的联动,形成执行合力,有效克服了执行难题。

    二是建立执行集中会战机制。每年集中全院力量开展两次“清理积案集中会战”。在全县划分三个战区,实行“大兵团”作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车辆、集中住宿就餐,以基层法庭为依托,开展声势浩大的“拉网式”执行,及时执结“钉子案”、“骨头案”,实现了执行工作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三是建立执行强制威慑机制。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依法移交公安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协助义务而拒不协助的依法罚款或拘留;对阻碍、干扰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去年以来,共拘传76人,司法拘留42人,按拒执罪和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的3人。

    四是建立见证执行与对话和解机制。对一些被执行人确有困难久执未结的案件,通知申请人全程参与,见证执行过程,使其了解执行困难,理解法院工作,消除对法院的怨气和误解。同时,坚持把执行和解作为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最佳结案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法律教育,使他们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五是建立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机制。制订《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实施司法救助制度,设立执行救助资金,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和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案件,在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时,对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及时救济。2011年以来,共向11位申请人发放救助资金10余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六是建立执行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法院执行工作及成效,先后在中国法院网和河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发表稿件50多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集中会战中,采取挂横幅、贴标语、跟踪录像、电视报道等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效果。对长期隐匿赖账的被执行人王某等人以拒执罪判处刑罚,利用法院主办的《以案说法》电视栏目公开报道,并对拒执罪进行详细解读,取得了“执行一案、教育一批、威慑一片”的效果,彻底打消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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