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司法便民设施和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濮阳中院积极开展统一人民法庭标识工作。一是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片实施、整体推进、确保效果”的原则,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统一标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实施;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召开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现场会,明确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四是认真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多次与财政部门积极联系沟通,利用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进行招投标工作,并且中标价格比原先预计的价格节约近40%。在中院装备处的积极努力下,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安装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已安装完毕。
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设置,有利于当地群众的识别,方便群众到法庭打官司和法律咨询,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庭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