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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丰:“法官村长”普法解惑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2-11-26 09:00:31


  新华社郑州11月21日电(记者刘金辉)11月初,河南省清丰县城关镇李家庄村规划过程中,村民侯某的旧宅基地分给了其他两位村民,导致3家产生纠纷,闹得不可开交,此时,他们都想到了“法官村长”给的一张名片。电话打过去,一个小时后,“法官村长”和村干部来到现场,经过测量勘察、释法、调解,现场化解了这起邻里纠纷。

  今年以来,河南清丰县法院实行“一村一法官”制度,每个法官首先承包一个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然后再轮换到其他村,并将自己的名片发给村民,村民随时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目前,42名法官已下发名片2万多张,电话解答群众咨询300多条次,现场化解纠纷21起,为群众办好事、实事64件。

  记者看到下发的名片分大小两种,大名片正面印有法官姓名、法院和本村职务、法院便民热线电话和本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多张贴在村室、学校、诊所、便民超市、十字路口等群众经常聚集和行人容易看到的场所;小名片除正面内容外,背面印有“法官村长”化解矛盾、服务发展的工作职责。

  清丰县法院监察室主任郑喜宽说,村委会主任助理的职责首先是普法,要求每个法官每月到村普法不少于1次、电话联系不少于2次。尤其要注重对村干部的普法,这样有些事情村干部就可以解决了。郑喜宽说,实行该制度一方面为群众普法、解决一些法律问题和纠纷,让老百姓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法官深入基层,了解了老百姓心声,对自身的工作也有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新华每日电讯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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