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前法院行政庭在审查一件拆迁案件中,主动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向拆迁户耐心解释法律,多方协调沟通,使得一起本需要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拆迁案得以圆满解决。
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决定征收被执行人高某房屋所在集体土地,并依照法律程序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了公告。但高某在拆迁部门动员其搬迁时,提出了远远超出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合理要求,并在其无理的请求未能得到满足后,拒不交出土地。台前县国土资源局遂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行政庭经依法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但为了弱化社会矛盾,以保障建设工程的进度。该院行政庭并未简单地按照强制拆迁的常规模式进行,而是主动与被拆迁人联系,了解和掌握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和想法,寻找可以促使和谐拆迁的突破口。同时根据掌握的被拆迁人的需求与村委会等部门协调,并建议有关方面根据该户的实际情况在安置补偿方面予以充分考虑。在做好上述工作后,召集双方来法院,一面送达裁定书,一面主持双方协调,并从整体利益和个人需求、从城市经济发展和家庭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做高某的思想工作,建议其主动拆迁房屋及交出土地。同时也告知高某如拒绝交出土地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协调、商谈,高某态度明显改变,表示回去和家人协商后再于回复。在权衡了一个晚上后,第二天上午,高某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当天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