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台前县法院:交通安全日 普法我先行

  发布时间:2012-12-06 10:17:51


    今年的12月2日是我国确定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该日恰逢周日,台前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放弃休息时间,走上街头开展以“告别交通陋习、提高维权意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台前县地处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地带,车流量较大。近几年来,台前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的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导致该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近些年机动车保有量呈不断上升趋势,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广大司机缺乏安全交通意识,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车等现象尤其普遍。参加宣传的干警结合该院近年来受理的相关交通安全的民事、刑事案件,通过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针对当前客运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载人、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交通隐患问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该活动共设展板20余块,发放传单1000余张,接待咨询群众200余人。通过这次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