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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南乐县人民法院多举措强化执行监督

  发布时间:2012-12-10 08:56:29


    一、聘请监督员。为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督,规范执行行为,南乐县法院聘请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行监督员,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希望他们对执行工作实施监督,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监督台。专门制作了监督展板,上面印有主管院长、局长、副局长和全体执行干警的照片、姓名和联系电话。既可以让当事人自愿选择案件承办人,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就执行干警的不良行为进行举报监督。

    三、强化执行回避。即执行法官与其所承办的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或案件利害关系人有特殊关系,不得参加该案执行。执行法官与案件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如未主动提出回避,案件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要求执行法官回避的申请。

    四、强化执行纪律。执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该遵守纪律规定和处事原则,坚决避免引起当事人的合理怀疑,给执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阻力。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南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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