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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多项措施应对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的执行

  发布时间:2012-12-14 11:07:17


    2012年以来,华龙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呈现规模化上升、标的额剧增的趋势。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超过100件,涉及标的上千万元。

    这类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公证债权文书质量参差不齐。公证机关在对借款担保以及抵押进行公证时,对抵押物的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公证部门对债权文书审查不严格,部门执行证书没有明确的执行标的,公证文书本身也有不规范之处,如出现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等现象。二是资产风险高,执行难度大。案件全部涉及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行业,都是由担保企业、投资公司违法违规经营信贷,并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引起。一些投资公司或担保公司甚至使资金流入赌场,造成实际的担保协议或还款协议成为一纸空文。

    为此,华龙区法院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此类案件的执行:

    一是对公证债权文书实行严格审查。包括对债权文书的内容、债权的确定性以及接受强制执行的自愿性等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二是建立法院、公证等部门之间的反馈、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担保行业的公证行为及法院立案、执行案件的审查。尤其是公证机关在执行证书的制作上,内容要详细具体,事实清楚,避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重复审查,损耗人力物力。

    三是对于此类案件实行统一登记和处理机制,避免群体性信访案件的发生,避免当事人以以物抵债等形式互相串通,也为实现个体权利与全体债权人利益的有机统一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华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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