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和抵御风险水平,市中院按照省高院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两级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定级备案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全市法院信息系统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基本情况,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保障定级备案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科学确定等级。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和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经报省高院批准,将全市两级法院业务专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6个系统的保护等级确定为二级。
三是注重配合沟通。积极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进行联系沟通,主动做好配合,稳步推进定级保护工作。两级法院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文件规定,积极撰写了定级报告和备案表,并顺利通过公安机关验收审批。